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公司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时不一定要赔偿员工。 工作地点、工种等属于劳动合同法定内容,劳动合同约定了工作地点、工种等的,公司无权单独变更,应当与劳动者协商,经过协商达成一致的,变更合同,合同继续履行; 不能达成一致的,公司应当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合同,并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另外,公司不经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劳动者有权拒绝(救灾、抢险等临时性紧急情况除外),公司因此解除合同或者给予处罚的,都属于违法行为,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维权。解除合同的需要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劳动者签两份劳动合同并不违法,但由此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 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 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 6.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 7.社会保险
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规定: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订立劳动合同;2、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前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 (一)社会保险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二)工资发放记录,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记录; (三)胸卡、门禁卡、工作证、工作卡或工作记录单(表); (四)房贷收入、缴税证明,可以以买房买车贷款为由让公司开据收入证明; (五)考勤卡,最好原件,且有公司的公章之类的; (六)工资支付证明、拖欠工资的书面证明等,最好有原件; (七)代表公司签署的商业合同、文件、以及授权书、出差的相应证据等,最好有原件; (八)工作记录、出差的相应证据等,最好有原件; (九)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记录; (十)同事的证人证言,最好由在职的同事进行证明; (十一)录音。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单位不续订,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拒签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签订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补签书面合同并且支付11个月双倍工资;仍然拒签书面合同的,继续支付双倍工资。
除非全日制用工外,劳动合同需要以书面形式订立。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需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在一个月之内没有订立的,需要从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双倍的工资直到满一年。即双倍工资最多支付十一个月。
没签劳动合同赔偿规定 1.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2.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如果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超过一个月的,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没有劳动合同拖欠工资可以向劳动局起诉,根据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是申请劳动仲裁,对裁决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