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过错辞退的情形:劳动者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劳动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讨要工资的可以向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调解;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劳动者无故被用人单位裁员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用人单位应当以经济补偿为基础支付劳动者双倍赔偿金。
1、劳动者应当注意两点: 一是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或用人单位支付了培训费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是提前通知的日期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用人单位可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2、我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324号)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这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自主选择职业的权利,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通常称之为辞职权。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只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即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经过用人单位同意30天期满劳动合同正式解除。
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经济补偿金赔偿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定的,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被派遣的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受伤,由用工单位送劳动者前往医疗机构治疗;劳务派遣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资料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采取合法的手段来追讨工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单位无故拖欠学生工资,那么学生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监察进行投诉。此外,还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履行仲裁结果,那么可以去法院申请支付令。学生也可以直接去法院提起劳动诉讼。
只要是不属于以下的权利种类就不被劳动者享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的相关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只要是不属于以上的权利种类就不被劳动者享有。
1、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的权利是指劳动者依照劳动法律行使的权力和享受的利益。 劳动者的权利主要包括:(1)平等就业和选择就业的权利; (2)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3)休息,休假的权利; (4)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5)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6)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7)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2、劳动者的义务。劳动者的义务是指劳动者必须履行的责任。 劳动者的义务主要包括: (1)劳动者应完成的劳动任务; (2)提高职业技能; (4)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5)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一)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1、劳动者有平等就业的权利 劳动权,也称劳动就业权,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获得职业的权利。公民的劳动就业权是公民享有的各项权利的基础,如果公民的劳动不能实现,其他一切权利也就失去了基础和意义。 2、劳动者有选择职业的权利 劳动者选择职业的权利,是指劳动者根据自己意愿选择适合自己才能、爱好的职业。劳动者拥有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有利于劳动者充分发挥个人的特长,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3、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是公民的一项重要劳动权利。我国宪法不仅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而且给予劳动者的劳动权利以现实的物质的和法律的保障。 4、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我国劳动法规定的休息时间包括工作间歇、两个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事假、生育假、病假等。 5、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是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对享受劳动权利的主体切身利益最直接的保护。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进行专门培训,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6、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公民有劳动的权利,要实现劳动权是离不开劳动者自身拥有职业技能的,在职业技能的获得越来越多地依赖职业培训的今天,公民没有职业培训权利,劳动就业权利就无法充分实现。 7、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社会保险是国家和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对具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暂时失业时,为保证其基本生活需要,给予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8、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解决劳动争议应贯彻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在发生争议时有提请争议处理的权利,也是劳动者其他合法权利的保证。 (二)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