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劳动纠纷维权时效有限制吗这一问题,解答如下:《民法总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
处理劳动纠纷,有以下几个方式:第1、双方自行协商。双方通过协商方式自行和解,是当事人应首先争取解决争议的途径。当然协商解决是以双方自愿为基础的,不愿协商或者经过
解除劳动合同计算补偿时应当首先考虑解除合同的方式与原因。如果员工在劳动合同未到期内主动辞职,则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或劳动合同到期终
关于“除了劳动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关系”的问题,解答如下: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是一个事实,并不是只有劳动合同才能认定劳动关系。社保关系、工资记录、工装工牌等都能证明劳动
【法律意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关系并不必然终止。虽然《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但根据劳动法法理,该条规定一
要看具体情况。1990年7月18日劳动部对市劳动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问题请示的复函规定:(1)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计划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规定:“(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
1、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是劳动者。学徒和实习不属于劳动,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是违法的,但实践中,通常实习生无法去劳动局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