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与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其支付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到一年之间的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没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职工没有劳动合同是能买工伤保险的。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
1.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2.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3.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
解除劳动合同和员工自动离职不是一个概念。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是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个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一般是不需要赔偿的,但是如果劳动者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是需要支付补偿金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
医疗期满合同到期的处理是如果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赔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根据工龄来赔偿,一年支付一个月,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还应支付一个月待通知金。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2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可以采取用工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过失性辞退和非过失辞退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富余职工辞职导致劳动关系解除;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导致劳动关系的自然解除的这些方式。 法律规定有: 1.《劳动合同法》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
1.企业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一定要与员工签订书面的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 2.企业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时,应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避免采取欺诈或胁迫的手段,否则协议无效; 3.在法定解除理由不充分的情况下,企业应当尽量采取协商的方式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