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9月1日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卫生行政部门经审核,对符合本条例规定作出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应当作为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以及进行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
医务人员九不准内容包括: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医学检查和药品收入挂钩;不准违法进行收费;不准开单赚提成;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方面的广告;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的资助;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不准收受回扣;不准接受患者的红包。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医务人员是受劳动法的保护的。医务工作者是从事医疗护理工作的专业人员和医疗护理工作的服务提供者的总称。医务工作者狭义的定义包括:医生、护士、医务社工、实验室检测、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国际上目前已经认可和扩大医务工作者的外延,包括了专业医疗技术人员,以及非专业医疗服务服务提供者。 我国劳动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医务人员在医药感染管理中心应履行以下职责: 1.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等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掌握抗感染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原则,做到合理使用。 3.掌握医院感染诊断标准。 4.发现感染病例,及时填写医院感染病例登记表,并留取标本宋病原学检验及药敏实验,以便指导病人救治;发现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监测科,并协助调查。 5.参加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掌握自我防护知识,正确进行各项技术操作,预防利器刺伤。 6.在诊疗、护理病人过程中,发现任何感染的征兆或病例具有传染病征象时,应主动隔离病人,及时收集培养标本。 7.保护病人避免暴露于污染环境中或与感染的探视者、工作人员、其他病人的密切接触。 8.向病人提供安全合理的设备、药物、诊疗护理用品。 9.对使用中的消毒药械,定期进行监测,确保其消毒效果。 10.执行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制度,严格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11.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并指导病人、探视者采用有效的预防感染传播的防护措施。
对于医务人员值夜班的年纪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劳动法只规定,怀孕7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从事夜班劳动。对其他不适合上夜班的情形,劳动法并没有规定。具体要看各医院的内部规章制度。具体要看各医院的内部规章制度。心脏病可否能够上夜班在法律上无明确的限定,是需要按照医生的意愿进行的,如果不存在上夜班的忌讳是能够按照值夜班的。
对于医务人员值夜班的年纪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劳动法只规定,怀孕7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从事夜班劳动。对其他不适合上夜班的情形,劳动法并没有规定。具体要看各医院的内部规章制度。具体要看各医院的内部规章制度。心脏病可否能够上夜班在法律上无明确的限定,是需要按照医生的意愿进行的,如果不存在上夜班的忌讳是能够按照值夜班的。
公然侮辱、恐吓医务人员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处罚。采取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恐吓医务人员情节严重(恶劣),构成侮辱罪。例如,多次侮辱、恐吓医务人员,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持凶器侮辱、恐吓医务人员的;引起医务人员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严重影响医务人员的工作、生活的;侮辱手段恶劣的,如强令医务人员当众下跪、爬过胯下,强拉医务人员游街示众等。需要注意的是,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医务人员,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构成寻衅滋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