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要求责任方进行垫付并没有法律依据,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责任方必须进行垫付,但是责任方作为交通事故中责任者,应该要及时承担责任,作为受害者只能是通过交警队的主办警官出面作出协调。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需要救治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以费用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已参加交强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垫付;未参加交强险的或肇事后逃
工伤认定前的医疗费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认定工伤后,对已经发生的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与经办机构结算。继续发生的住院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与经办机构结算。 申请工伤认定申请按规定要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 与用人单
交强险医疗费赔偿限额的规定: 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 2、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600元。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交强险医疗费赔偿标准:有责一万元,无责一千元。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身损失,交强险的承保保险公司在一万元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
交通事故责任方故意不垫付医疗费可以先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和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先行垫付,若仍无法得到救济,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致害人支付医疗费用的先于执行的申请。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 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16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医疗纠纷医疗费赔偿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第一项规定,医疗费: 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交强险医疗费限额规定: 1、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医疗费用赔偿的限额为10000元。 2、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医疗费用赔偿的限额为1000元。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
交强险医疗费包括的项目: (1)抢救期间医疗费用。 (2)住院期间医疗费。 (3)手术材料及辅助用具。 (4)床位费。 (5)康复理疗费。 (6)换药及康复功能指导训练。 (7)救护车费。 (8)续医费。 (9)其他费用。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
工伤认定前医疗费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在认定工伤后再与工伤保险部门结算。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