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私自泄露我的隐私可以告他。 所谓隐私,是自然人不愿向外人披露的私人生活信息,任何人不得侵犯。
医院过度检查是违法行为。民法典中明文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检查。
医院隐瞒患者病情违法。 隐瞒病情的行为导致了患者人身财产权利的侵犯,医患关系的破坏,医疗职业群体的整体形象下降和医疗秩序的混乱。必须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以保护患者的人身财产权利,稳定良好的医患关系。
(一)病情、诊疗计划和方案,但应避免对病员产生不利后果: (二)与病员权益相关的医院规章制度; (三)病员应当自行配合的方式、方法; (四)如实回答病员咨询; (五)详细介绍药品的服用方法、医疗器械的使用方法; (六)详细告知病员出院后的注意事项及院外治疗的方法、复诊时间和需携带的资料; (七)诊疗措施和药物的毒副作用; (八)如实告知不能为病员提供约定医疗服务的原因; (九)手术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和意外情况,可以采取的预防、避免、和补救的措施,术后的并发症及后遗症及预防、避免和补救的方法; (十)实施新的实验性临床医疗方法时,应如实告知理论依据、成熟程度、风险几率、其他临床实验的结果等信息; (十一)可供选择的治疗方式及各自的利弊,以及选择某种治疗方式的理由; (十二)药品的保存方法、避免误服和失效。
可以。 隐私保护是法律赋予自然人享有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不受让人侵犯、知悉、使用、披露和公开的权利。
违法。 不必要的检查,也就是媒体和公众比较关注的“过度检查”问题。“过度检查”最先在规范性文件中出现,是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06年联合制定的《关于建立健全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民法典中明文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检查。
医院隐瞒患者病情违法。 医疗欺诈行为中存在明显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诈行为,且诈骗金额如果达到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那么就应将对医疗欺诈行为按照诈骗罪定罪处罚。
医院乱开检查单是属于侵犯患者权利的行为,患者可以要求医疗机构进行赔偿。
一般情况下只要不是医疗事故,医院是不需要负责任的。 如果确认手术失败是因为医生失误的话,就属于医疗事故,医院需要承担相对应的医疗事故责任,医疗事故责任包括三个方面,即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及刑事责任。
电子社保卡是否能够在医院使用,需要看就诊的医院是否支持电子社保卡。一般在来说,很多一二线城市的医保定点医院,都是支持使用电子社保卡支付的,但并非所有的医院都支持,建议大家在就诊前咨询清楚。电子社保卡是社保卡线上应用的有效电子凭证,与实体社保卡一样,电子社保卡全国统一、全国通用,具有身份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查询、医保结算、缴费及待遇领取、金融支付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