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薪,表示单位为其雇员多发放一个月的工资,即:“第十三个月工资”,也称为“年底双薪”年底双薪视为员工工资的一部分,属于劳动者的工资组成,不是额外奖金。年底双薪
十三薪,表示单位为其雇员多发放一个月的工资,即:“第十三个月工资”,也称为“年底双薪”年底双薪视为员工工资的一部分,属于劳动者的工资组成,不是额外奖金。年底双薪
十三薪,表示单位为其雇员多发放一个月的工资,即:“第十三个月工资”,也称为“年底双薪”年底双薪视为员工工资的一部分,属于劳动者的工资组成,不是额外奖金。年底双薪
十三薪,表示单位为其雇员多发放一个月的工资,即:“第十三个月工资”,也称为“年底双薪”年底双薪视为员工工资的一部分,属于劳动者的工资组成,不是额外奖金。年底双薪
十三薪不一定要满一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单位在实行“双薪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位为其雇员多发放一个月的工资)后; 个人因此而取得的“双薪”,应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629号)规定:对上述“双薪”所得原则上不再扣除费用,应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计算
根据有关规定,十三薪应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计算纳税。
“十三薪”指的是第十三个月的工作,也称“年底双薪”,指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向个人多发放一个月工资。 实际上,这是外资企业可以不比照国有企业发放各类餐补、交通补贴等等,会以一个月工资代替年终奖。如今,一些企业也借鉴这种十三薪的方法。因此,十三薪具有一定的年终奖性质。 而年终奖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员工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员工发放一次性奖金。
13薪和年终奖不冲突。年终奖: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十三薪”:即第十三个月工资,也称“年底双薪”,是指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向个人多发放一个月工资。年终奖在计算数额上,带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而对于“十三薪”的计算基数来说,如果用人单位有明确规定,则按照规定执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倾向于按照劳动者当年平均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对于年中解除劳动合同而应当支付十三薪的,司法实践中倾向于按照解除前劳动者12个月平均工资作为十三薪的计算基数。十三薪和年终奖都是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在发放十三薪和年终奖的过程中,不能违反劳动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