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的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通知。以下劳动合同解除方法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预告性解除,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其他。
劳动者可以提起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协商解除,只要协商一致,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但如果是劳动者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是劳动者提出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由用人单位提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能领取到失业保险金。要求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且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额并没有一个固定的上限,而是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以及实际情况来确定。一般来说,如果是由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员工达成共识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金额通常按照劳动者在该公司服务的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即支付一个月的薪资作为赔偿。若劳动者在公司服务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则按照一年的标准进行计算;若服务时间未达六个月,则支付半个月的薪资作为赔偿。 然而,若劳动者的月工资水平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属市或设区级别的人民政府公开发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其应当获得的经济补偿标准将根据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来计算,且其所能获得的经济补偿年限的上限不得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