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为明确拆迁补偿、安置中相互间权利义务关系所订立的协议。 第三条,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是公证处依法证明当事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真实
有下列重要条款: 1.陈述与保证条款。陈述与保证条款可谓是兼并协议中的最长的条款。内容也极尽繁琐,但是这是必须的,因为这是约束目标公司的条款,也是保障收购方权利的主要条款。 2.履行契约期间的义务。兼并协议签订后可即时履行,亦即卖方交付标的物,而买方交付价金。 3.履行兼并协议的条件。契约履行的义务及条件,主要应包括以下几点:至交割日时,双方于本次交易行为中,所作的一切陈述及
协议终止和解除也就是合同终止合同解除,两者区别如下: 1、二者的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即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 2、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合同的解除一般仅适用于违约场合。合同的终止虽然也适用于一方违约的情形,但主要是适用于非违约的情
公司法人私自签订协议一般情况下是有效的,对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定约束力。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民法总则》第六十一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
无产权证的房屋买卖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存在合同无效的情形,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该房屋买卖合同是可以有效的。 不动产物权的变动必须经过登记才能生效,但是,买卖合同的效力与是否办理登记却没有必然联系。也就是说,没有办理登记的结果只是物权不发生变动,但买卖合同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15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
探视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父母双方身份信息;探视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法、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
婚内债务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很多,比如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所签订的,这是在当事人一方非自愿的情形下签订的,当然应该无效。 我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签订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者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
夫妻可以书面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约定婚前及婚内所有的财产的归属,归各自分别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分别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对双方具有拘束。 婚内财产协议有以下限制: 1、对于抚养义务是不能免除; 2、对第三者的债务由一方承担(对内对外的效力); 3、夫妻间扶助义务不能免除。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的一个归属,
协议解除合同有以下两种条件: 1、双方协商解除。 2、约定一方解除合同条件出现。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就可以解除合同。
离婚协议写着要抚养费却不给的,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给付抚养费。如果法院判决后仍不给付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