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代表人系被告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可以拘传其到庭;因客观原因无法出庭,或者下落不明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另行确定诉讼代表人; (二)诉讼代表人系被告单位的其他人员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另行确定诉讼代表人出庭。 综上所述,被告单位没有诉讼代表人愿意参与诉讼的,应当由检察院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选择合适的代表人参与。
单位犯罪一般不属于共同犯罪。区别表现如下: 1、产生犯意的时间不完全相同:单位犯罪犯意只能产生于犯罪行为实施以前,因为单位犯罪总是在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单位负责人决定之后才去实施,因而必然是在犯意产生之后才去实施。共同犯罪中,犯意产生的时间是较为随意的,既可以是在实施犯罪以前,也可以在实施犯罪过程中; 2、犯意的种类不同:单位犯罪中的行为人在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共同犯罪的行为人在主观上既可以都表现为直接故意,也可以有的表现为直接故意,有的表现为间接故意,还可以都表现为间接故意。
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同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判处刑罚。对个别的单位犯罪未采用双罚制,而实行了代罚制,即对单位不判处罚金,只对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单位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单位犯罪量刑标准的法律规定:单位犯罪在绝大部分情况下采取两罚制。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同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判处刑罚。对个别的单位犯罪未采用双罚制,而实行了代罚制,即对单位不判处罚金,只对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我国对单位犯罪实行双罚制,既对单位判处罚金,同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若法律另有规定可单罚个人的,从其规定。具体裁判规则需结合罪名性质、危害后果及责任人员主观过错综合判定。
1、单位犯罪的规定在《刑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构成单位犯罪的,应当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单位犯罪的认定与界限如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可认定为单位犯罪。我国刑法关于单位犯罪定罪原则的规定,确立了法定原则,即只有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才能负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所谓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在单位意志支配下,为单位谋取非法利益,以单位名义实施的犯罪。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 (1)单位犯罪是在单位意志支配下实施的。这是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主要区别; (2)单位犯罪必须以单位名义实施; (3)单位犯罪是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而实施的,这是单位犯罪的主观心理状态。
滥用职权罪没有单位犯罪。 滥用职权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滥用职权罪。
1、单位犯罪的规定在《刑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构成单位犯罪的,应当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