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的费用。2、安置费。这笔费用应当补偿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是对其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土地被征收之后,村集体又拿出同等的土地给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承包,则这部分补偿费可以交给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选择不接受安置或另行安排承包地,而坚持要补偿费。3、是土地补偿费。这笔费用是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丧失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应该补偿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对土地补偿费都拥有权利。对于利于人民发展,利于生态环境的,国家都会予以支持,在获得认可后对荒地荒山进行开发,开垦人是拥有使用权的。风力发电通常是在海上或者一些人口比较少的西部地区,如果要在人口居住的地区发展风力发电的,国家可以征收土地。
1、征用农村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照该土地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来计算; 2、征用农村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照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来计算; 3、征用农村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及其它有收益的非耕地,按照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来计算。
电力杆高低压设备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会因建设需求而占据永久性土地资源,因此,依法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履行土地征用手续并支付相应的补偿安置款。 然而,若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擅自占用土地修建相关设施,这样的行为便构成了非法占用土地行径。 针对此类情况,该地块使用者理所当然可提出赔偿要求。 此外,电网建设中需要开挖农村集体土地的情况时有发生,对此情形,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规定进行补偿与征收。 征收耕地时,相应的补偿费用主要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面上各类附属设施及作物的补偿费组成。 其中,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其额度是参照被征收前三年该地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计算得出。
一、修建高速公路征用耕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6倍。 二、修建高速公路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三、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农村毁坏耕地的,双方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调解,或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以及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毁坏耕地的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拆除新建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可以处以耕地开垦费2倍的罚金。故意毁坏耕地在5亩以上、非法占有农田以外的耕地在10亩以上的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依法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占用消防通道,会被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有证据证明宅基地使用权属于自己,那么对方占用自己宅基地的行为就是侵权,这种情况下不需要经过土地确权程序,可以直接起诉要求返还。 若是属于土地使用权争议,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应当先向乡(镇)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处理,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不存在权属争议,就可以直接起诉要求返还。
养殖用地改变用途按违法用地论处,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限期拆除、恢复土地原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占地建筑物、可以并处每平方米30元以下的罚款。
1、农村土地包括耕地、菜园、果园、宅基地等等,每一种的补偿都是不一样的,而且国家并没有对此有统一的标准。 2、每个地区的地价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所获得的赔偿自然是不一样的,从3-5万元/亩不等,有的地区还会更高。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
1、根据土地的性质以及相应的法律、政策进行补偿。 2、法律没有规定统一的补偿标准。各地的赔偿标准由各地政府自行衡量。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咨询当地政府。 3、对于房屋的价值进行补偿,计算上主要按照平方米单价计算,并综合评估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新旧程度; 4、对于因为拆迁而给房屋所有人造成的不便进行补偿,以因此的临时居住条件作为补贴的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