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遗留违法私房,是指1999年3 月5日以前违反法律、法规所建造的下列私房: (1)原村民非法占用国家所有的土地或者原农村用地红线外其他土地新建、改建、扩建的私房。 (2)原村民未经镇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在原农村用地红线内新建、改建、扩建的私房。 (3)原村民超出批准文件规定的用地面积、建筑面积所建的私房。 (4)原村民违反一户一栋 原则所建的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