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遗留违法私房,是指1999年3 月5日以前违反法律、法规所建造的下列私房:
(1)原村民非法占用国家所有的土地或者原农村用地红线外其他土地新建、改建、扩建的私房。
(2)原村民未经镇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在原农村用地红线内新建、改建、扩建的私房。
(3)原村民超出批准文件规定的用地面积、建筑面积所建的私房。
(4)原村民违反一户一栋 原则所建的私房。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制定本条例。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条 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条例。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条 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
2022-09-28 16:04
法律没有明确期限,大概一个月左右。法院在立案后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的时间是五日内,被告提出答辩状的时间是收到副本后的十五日内,法院收到答辩状后将答辩状副本在五日内发给原告。合议庭组成后,在三日内通知当事人,通知开庭的时间在开庭的三日前。一般情况下会给被告一个月的举证期限。举证期满后,法院往往才会安排开庭。所以说从立案到开庭一般需要一个月的时间。简易程序,举证期也相应变短,另外举证期也可以当事人约定,经法院同意后生效。
2024-09-05 14:42
土地的纠纷处理具体如下:
1、当事人可以到当地乡政府或土地管理所请求解决;
2、乡镇不受理的当事人可直接向县政府申请,受理机关对受理的宅基地土地纠纷先行调解,调解无效的作出处理决定;
3、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后30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024-04-08 13:57
1、违建被强拆里面的物品应向公证机关办理保全,及时进行物品转移。
2、强制拆除时行政机关未对屋内物品登记保全的,被拆迁人可以按照受损物品合理价值的60%主张赔偿。
3、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2024-07-09 08:56
农村土地纠纷的处理方式有:
(一)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二)土地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调解;
(三)协商、调解不成的,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四)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022-10-20 15:19
1.劳动部(劳部发1995年262号文件)指出“买断工龄”的做法是错误的,必须予以纠正。2.国务院1998年6月9日《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指出:“企业不许逃避社会责任,把职工向社会一推了之,要对职工负责到底。”3.1999年国家劳动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颁布的《关于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中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以买断工龄等形式终止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在国家层面,买断工龄属于企业逃避社会责任,把职工推向社会的一种方式,早已经明令禁止的。尤其是《劳动合同法》颁布以后,企业更不能采取买断工龄等方式,支付少许补偿,就要求员工下岗。即便真的要裁员,也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企业拒不支付,还需额外支付双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