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指基于一定的归责事由确定侵权责任承担的法律原则。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归责原则包括过错责任原则(含过错推定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严格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归责原则是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基本准则。在审判实践中非常重要,归责原则主要包括: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无过失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
侵权损害赔偿的原则主要有全部赔偿原则、限定赔偿原则、惩罚性赔偿原则和衡平原则四项原则。
刑事诉讼的原则主要是: 一、侦查、检察、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 二、严格遵守法律程序; 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四、依靠群众; 五、审判公开; 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七、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 八、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九、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等原则。
1、房地合一原则。房屋抵押权,是指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设定抵押权。不存在只设定房屋抵押权而土地使用权分离在外的情形。如果以出让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则地上建筑物也同时设定抵押。 2、依法登记原则。房地产设立抵押,虽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自愿的行为。
一、全面审查的原则: 1.审查事故认定的程序是否合法。作出责任认定的主体资格是否适合、是否向当事人送达等。 2.审查事故认定的事实与其他证据间是否存在矛盾。责任的认定应当建立在公安机关依法调查收集的证据基础之上,也就是事故认定的事实应当与证据证明的事实是同一的。如果存在矛盾则必须对事故的责任作出重新判定。 3.审查事故认定的责任是否得当。 二、质证原则 “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必须经过庭审质证”。事故认定书作为一种证据也不例外,只有事故认定赖以成立的证据经过庭审质证无误,才能评判责任认定的合法性、合理性。 三、不对等原则 控辩双方在对事故认定书的证明责任上是不对等的,事故认定书一旦被检察机关作为证明被告人有罪的依据,在庭审过程中控方比辩方承担更大的举证责任。因为检察机关作为控诉机关,不仅具有控诉职责,更具有查清案件事实的法定职责,其取得的证据也是证明案件的主要证据。因此,控方在法庭必须提供支持责任认定成立的证据。
1.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与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原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3.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4.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 6.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原则。
继承中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主要体现是继承人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的同时,承担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的义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兼并交易的原则有: 1、兼并后,被兼并公司的法人人格消灭的原则; 2、兼并程序以及相关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的原则; 3、自愿原则; 4、公平原则; 5、其他原则。
签订合同应遵守的原则包括: 1、主体平等原则; 2、合同自愿原则; 3、权利与义务公平对等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 6、绿色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