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没有二维码,并不影响发票的真实性、有效性。 一般来说,旧版本开具的发票没有二维码,新版本开具的发票有二维码。增值税普通发票有二维码和没二维码的区别是提高了防伪性,因为二维码无法用肉眼分清防伪码,不能手工录入。 如果能证明发票是真实的,即使没有二维码,也是合规的。 根据规定,印制发票应当使用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全国统一的发票防伪专用品。禁止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
在机动车发票使用方面有以下新的便民措施: 一,为了最大限度为企业服务,税务机关在发票领用方面实施动态管理。主管税务机关结合销售方生产经营情况和取得机动车的相关凭据判断其经营规模,动态调整机动车发票领用数量,满足企业经营中对发票的需求。 二,企业在销售机动车时,能够读取到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已购进机动车的车辆电子信息并开具发票,可以提升机动车发票开具的便捷性和准确性。
“发票丢了是不能补开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
“发票丢了是不能补开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
农产品收购开票流程; 1、增加需要收购的农产品商品编码。农户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企业在开具收购发票的时候也是免税开具。 2、在“发票管理-发票填开”处选择“收购发票填开”。如果此处没有“收购发票填开”项目,则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请。 3、其中购买方为开具收购发票的企业,销售方为销售农产品的农户。销售方信息处,名称填写农户身份证上的姓名,纳税识别号填写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如实填写。收购发票打印出来之后,在盖章处加盖开具收购发票的企业的发票专用章。
开发票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等材料。且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对已开出的发票丢失后应第一时间汇报到财务作废;需在报税前完成发票作废工作。具体做法有:1、登录系统,查询对应得的发票,并同负责人确认发票的信息。在得到确切的发票丢失信息后进行作废处理。2、确认发票是否已经进行了报税。丢失的发票若在报税前则可进行作废处理,若本轮报税之前,或者更久的以前,发票已经缴纳了相应的税款,作废基本无效。若还未进行报税则可进行作废处理。3、作废处理。登录系统找到对应的发票后,进行作废操作即可。作废操作后,系统会记录作废操作,原发票作废(找到也无法生效)。4、根据要求重新开具新的发票即可。
发票空白作废本身是没有关系的,不过一般情况下建议不要空白作废,除非本身有打印错误,导致尚未开具的发票没办法使用,或者其他需要作废的情况,不然容易引起税务局给企业的发票数量减少或者降低版位。常见的发票作废情况主要有以下三种:1、用票单位和个人开发票后,如果发生来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者取得对方的有效凭证.2、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重开发票的,可以在原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同时,如果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源成为废票的,也应该按填写有误办理.3、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需要注意的是,开具专用发票填写有误的,应当另行开具,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个字。
进项发票认证后180日以内可以认证抵扣。增值税进项发票的认证在税务机关的认证系统进行。纳税人在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以后,就可以到税务机关大厅进行增值税发票的认证,认证的目的是确认增值税发票的真假,只有通过认证的发票才能抵扣。认证的过程很简单,只需要将发票准备好,拿到国税申报大厅,由税务工作人员将发票信息扫入系统,由系统自动进行比对,就可以确认发票的真假。 当月认证的发票必须在当月抵扣。否则,不予抵扣。
医疗发票丢失了是可以补办的,前提是两年内丢失的发票。建议可以先打电话询问医院财务部咨询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其次在医院指定的时间前去补办,因为医院并不是每天都可以办理补打发票这件事的。医疗机构取得门诊医疗收入和住院医疗收入,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医疗收费票据,并加盖本单位财务章或收费专用章。医疗机构不开具医疗收费票据的,付款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