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一、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 二、发票是指经济活动中,由出售方向购买方签发的文本,内容包括向购买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名称、质量、协议价格。除了预付款以外,发票必须具备的要素是根据一定条件由购买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须包含日期和数量,是会计账务的重要凭证。中国会计制度规定有效地购买产品或服务的发票称为税务发票。政府部门收费、征款的凭证各个时期和不同收费征款项目称呼不一样,但多被统称为行政事业收费收款收据。
维修基金发票在房管局领。房屋维修基金发票由当地房管部门开具,同时在房管局维修基金窗口(或科室)有存档。
发票没有二维码,并不影响发票的真实性、有效性。 一般来说,旧版本开具的发票没有二维码,新版本开具的发票有二维码。增值税普通发票有二维码和没二维码的区别是提高了防伪性,因为二维码无法用肉眼分清防伪码,不能手工录入。 如果能证明发票是真实的,即使没有二维码,也是合规的。 根据规定,印制发票应当使用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全国统一的发票防伪专用品。禁止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
公司收集发票是用来报销的。 发票是指购销货物、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业务活动所签发、收取的收付凭证。它是消费者购物凭证,是纳税人经济活动的重要业务凭证,是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进行财税检查的重要依据。 没有发票,财务只能空白录入,税务局查出后扣除。财务部必须有发票才能进行记录,不得使用白皮书结算,这是法律规定的。
公司开发票的方式:在公司注册后,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符合要求的,即可领购发票,并开具发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3月31日前,已按3%或者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按照对应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应按照对应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2022年起,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不再是3%,而是有3%和5%两种,原建筑业、文化体育业营业税税率为3%,金融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营业税税率为5%,娱乐业营业税税率为5%~20%。
1、车主可以凭借车辆的销售单到车辆销售商家补开发票,并请商家在发票正面签注该发票为补开发票。请市民注意,除补开的发票外,销售商其他任何证明都无效。 2、车主可以拿辖区公安机关派出所或者是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财产证明书前来办理。 3、可以由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财产证明书原件,如果,是凭借单位出具的证明来办理,那么别忘了,一定要带上工作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还可以选择在媒体上刊登遗失声明,在遗失声明见报后,将该声明剪下来(含报社名称和日期),本人关于车辆来历的承诺书一起粘贴在A4纸张上即可。
发票没有二维码,并不影响发票的真实性、有效性。 一般来说,旧版本开具的发票没有二维码,新版本开具的发票有二维码。增值税普通发票有二维码和没二维码的区别是提高了防伪性,因为二维码无法用肉眼分清防伪码,不能手工录入。 如果能证明发票是真实的,即使没有二维码,也是合规的。 根据规定,印制发票应当使用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全国统一的发票防伪专用品。禁止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
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发文,自2021年1月21日起,全国范围电子发票,已经可以开出普票和专票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纸质发票会退出历史舞台: (1)自2020年12月21日起,在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四川、宁波和深圳,等11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受票方范围为全国; (2)自2021年1月2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36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受票方范围为全国; (3)电子发票取消之前的“发票专用章”,改为电子签名; (4)电子发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会计凭证。
进项发票遗失,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以将发票底联复印一份后留存备查。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第二十一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第二十九条规定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