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应予受理案件如下: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过年法定节假日期间法院不受理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下列案件: (一)法律规定由其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二)下级人民法院报请审理的第一审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四)对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抗诉案件; (五)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再审案件; (六)中级人民法院报请复核的死刑案件。
捷信曾经涉及过几个起诉的案例,一些逾期不还的客户被起诉到法院,而被法院却判决不支持其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捷信除了向客户收取1.75%的贷款利息之外,还收取各种服务费,逾期还款违约金等,实际属于变相突破法定利率收取高息的行为。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故超出36%年利息的部分应认定为无效。
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安机关通常不再直接处理同一案件的侦查或采取进一步的强制措施。这是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的处理程序分为侦查、起诉和审判三个阶段,各阶段由不同的机关负责。具体来说: 1. 侦查阶段 公安机关职责: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负责对犯罪行为进行初步调查、收集证据、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如拘留、逮捕等),并最终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侦查终结:当公安机关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时,会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2. 审查起诉阶段 检察机关职责:检察机关负责审查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材料,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如果检察机关认为需要补充侦查,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但次数有限。 不起诉决定:如果检察机关认为证据不足或其他原因不符合起诉条件,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3. 审判阶段 法院职责:一旦法院受理案件并进入审判程序,案件的主要处理权就转移到法院。法院负责审理案件,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依法作出判决或裁定。 公安机关的角色:在审判阶段,公安机关的主要职责是配合法院的工作,如执行法院的判决(如逮捕、拘留等),提供必要的协助(如押解被告人、保护法庭秩序等),但不再直接参与案件的侦查或采取新的强制措施。 4. 特殊情况下的协作 补充侦查: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发现案件存在证据不足等问题,可以通过检察机关要求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但这必须在法定程序内进行,并且以检察机关为中介。 新证据出现:如果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出现了新的证据或情况,可能需要公安机关重新介入调查,但这同样需要通过检察机关提出申请,并由法院决定是否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