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减刑只要满足减刑的条件,就可以申请减刑。减刑主要是指对被执行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份子进行减除处罚的法律规定。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权利所形成的便利条件。 (3)受贿罪的行为方式有两种:索贿:即行为人在公务活动中主动向他人索取财物。收受贿赂:即行为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受贿罪既遂的刑事责任要根据受贿金额的大小、受贿情节来判决。 1、受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受贿数额在20万以上不满3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受贿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非公职人员个人收受贿赂可能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其判刑标准为: 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受贿罪既遂: 1、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2、如果是数额巨大的,判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3、如果是数额特别巨大的,判十年以上有期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如果是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判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非国家工作人员能构成受贿罪的共犯。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共同收受他人财物,构成共同犯罪的,根据双方利用职务便利的具体情形分别定罪追究刑事责任: (1)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2)利用非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3)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追究刑事责任,不能分清主从犯的,可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构成要件是:客体是国家对公司、企业以及非国有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受贿罪量刑的相关规定:受贿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受贿数额巨大的,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则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犯罪构成: 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形象; 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影响力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主体是与国家工作人员有特定关系,年满十六周岁的人; 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
受贿罪的行为方式有两种: 一是索贿。即行为人在公务活动中主动向他人索取财物。 二是收受贿赂。即行为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谋取的利益可以是不正当利益,也可以是正当利益。 主动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比被动受贿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 因此《刑法》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就构成受贿,而不要求行为人有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个条件。 此外还包括以下两种表现形式: ①收受回扣、手续费。 ②斡旋受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