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民法典》规定,可撤销婚姻在被撤销后自始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婚姻当事人未行使撤销权,婚姻未被撤销的,该婚姻仍是合法有效的婚姻。
一方欺骗另一方结婚的,不能认定为可撤销婚姻。受欺骗一方可以通过诉讼离婚或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可撤销婚姻是具有溯及力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且前述的撤销情形一般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情形之一。
受父母胁迫结婚属于可撤销婚姻。所谓可撤销婚姻,是指婚姻成立时违背某些婚姻要件,依法应当撤销的婚姻。
可撤销婚姻一般是不可以分割财产的,因为可撤销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也就不可以按照合法的夫妻离婚的范围和方式分割财产。
婚姻可以被撤销。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所谓胁迫,是指非法地以将要使他人产生损害或者以直接对他人实施损害相威胁,使某人产生恐惧或者因受到损害而结婚。
可撤销婚姻的撤销方式是:当事人需要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有时间限制: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婚姻被撤销后,引发的法律后果有: 1.身份关系的恢复,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通俗理解即为“根本未结婚”。双方此前以夫妻名义生活期间为同居关系。 2.财产关系的重置,同居期间所得财产,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为原则进行判决。 3.同居期间所育子女适用法律不受影响,依旧适用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民法典》规定,可撤销婚姻在被撤销后自始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婚姻当事人未行使撤销权,婚姻未被撤销的,该婚姻仍是合法有效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