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保全可以保全债权人利益,合同保全是保障债权人利益的一种措施,例如债权人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就是合同保全。所以合同保全可以保全债权人利益。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合同保全可以保全债权人利益,合同保全是保障债权人利益的一种措施,例如债权人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就是合同保全。
合同的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不增加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允许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或代位权,以保护其债权。合同保全是债的对外效力的体现,也是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例外。法律赋予债权人在一定条件下行使代位权或撤销权,而行使这两项权利的直接后果就会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产生效力,这就与合同相对性原则不同。因此,人们说合同保全是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例外。合同保全主要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期间。也即在合同生效之后到履行前,合同保全措施都可以被采用。这说明合同保全措施的运用,与合同履行期间债务人是否实际履行义务,并没有必然的联系。 合同保全的基本方法是代位权和撤销权的行使。这两种措施都是通过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恢复债务人的财产,从而保证债权人权益的合法实现。根据合同保全原则,无论债务人是否实施了违约行为,只要债务人采取不正当的手段处分其财产,并且这种行为直接导致债权人的利益受到危害时,债权人就可以行使保全措施。
合同保全的解除条件是债务人履行完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可以解除。合同保全是债权人通过向人民法院请求行使代位权或撤销权来实现的,所以解除保全的需要向法院提出请求并获得批准。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保全撤销权成立要件是: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形的;法律其他规定等。
合同的保全方式通常有:1、向人民法院请求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2、在债务人有放弃其债权等无偿处分其财产权益的行为时,通过请求法院撤销其行为来实行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