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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保全撤销权成立要件是什么

合同纠纷 2022-09-17 16:24 标签: 合同保全 撤销权 成立要件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保全撤销权成立要件是: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形的;法律其他规定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 【不合理价格交易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朱苗红律师

朱苗红律师

北京惠诚(杭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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