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格式条款的优点是可以降低缔约成本,提高交易活动的效益,节省双方的交易时间。 缺点:格式合同排除了相对人选择与协商的可能性,在事实上形成了对相对人的强制,这就使得缔约地位的平等掩盖了事实的不平等,使当事人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也违背和动摇了民法、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39条第1款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形式如下: 1、滥用试用期的单方解除权 2、滥用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单方解除权。 3、滥用严重失职的单方解除权。 4、滥用劳动者兼职的单方解除权。 5、滥用欺诈订立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权。 6、滥用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单方解除权。 7、滥用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和新工作的单方解除权。只要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影响了工作或者加重了单位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
应包括以下内容: 1.合同双方当事人信息:买卖双方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话,那么还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2.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即房屋。 3.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 4.交房期限,卖方应在某一日期之前,将房屋交付买方。 5.权利担保,卖方保证在交付房屋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
解除劳动合同的免责条款是否有效,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属于无效条款。 免除法定责任的条款无效,劳动合同并不当然全部无效。 部分无效的,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其他部分关于工资、社会福利等条款继续有效,可以继续执行。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有三种解决方式: 一、协商解决。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了纠纷,首先应按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加以解决。 二、仲裁解决。仲裁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发生争执,协商不成时,根据有关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由一定的机构以中间人或第三者的身份,对双方发生的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和义务上作出裁决。 三、诉讼解决。当发生合同纠纷后,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下列合同债权人有留置权: 1.加工承揽合同。 2.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 3.保管合同。根据保管合同,保管人为存货人保管财产,保管合同终止时,存货人应按合同规定支付报酬。 4.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按照货物运输合同,承运人应将托运的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并交给收货人,托运人应当给付规定的运输费用。 5.财产租赁合同。 6.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按照委
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薪资不符合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17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
租赁合同到期可以续签,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如果想要继续租下去,可以和房东协商,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续签协议。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合同中约定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的条款是无效的,而且是违法的,违反了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自合同签订时该条款就无效。 凡是加班者,用人单位都应该支付加班工资。如果加班费有明确约定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4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