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即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撤销合同。 有效合同应当具备以下三个实质要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履行合同的原则主要有:诚信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环保原则,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履行合同时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附加条款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基本条款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另行约定或附加的、用以扩大或限制基本条款中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补充条款。 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 签订合同之后,发现内容还需补充的,可以拟定合同补充协议。合同补充协议的拟定需要注意几个信息:一是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需全面具体;二是说明拟定补充协议的原因;三是协议补充的内容或变更的内容。
合同违法合同是无效的,因为法律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对于无效合同,当事人需要返还因合同取得的财产,而且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赠与合同必须要受赠人承诺同意,才能成立。赠与合同一般性质如下: 1.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2.是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 3.无偿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承诺书实际上是合同的一种,当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有效的承诺书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以个条件:
生产合同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但是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不能低于造成的损失,也不能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1、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2、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自己实际因为违约行为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
合同涂改后双方均在涂改出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的有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该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而非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因此,赠与合同要求在当事人之间存在合意,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该赠与。
1.一般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2.因重大误解而行使撤销权的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 3.如果当事人受胁迫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4.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5.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可撤销合同,指的是虽经当事人协商成立,但是由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并非真意,经向法院或仲裁机关请求可以消灭其效力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 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是有效的。 撤销后该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该合同不可再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