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百零九条 证券公司违反本法规定,假借他人名义或者以个人名义从事证券自营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百零九条 证券公司违反本法规定,假借他人名义或者以个人名义从事证券自营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十九条规定,实际投资者与外商投资企业名义股东之间的合同被认定无效,名义股东持有的股权价值低于实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十八条规定,实际投资者与外商投资企业名义股东之间的合同被认定无效,名义股东持有的股权价值高于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十八条规定,实际投资者与外商投资企业名义股东之间的合同被认定无效,名义股东持有的股权价值高于实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百零九条 证券公司违反本法规定,假借他人名义或者以个人名义从事证券自营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三条 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十八条规定,实际投资者与外商投资企业名义股东之间的合同被认定无效,名义股东持有的股权价值高于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