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加害人实施了侮辱诽谤减损他人名誉的加害行为。毁损名誉的行为指向特定人。毁损名誉的行为为他人所知悉。造成受害人社会评价降低的损害后果都算是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受害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造谣很明显是符合所有要件的,所以对他人造谣是侵害他人名誉权的。
不是所有的情况下造成名誉损害都侵害他人名誉权。 有些情况下,虽然行为人的行为客观上造成了他人的名誉受损,但是有些情况下具有违法阻却性,不成立对名誉权的损害。
侵犯死者的名誉权违法。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任何人不得侵害。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虽然我国法律规定民事权利始于公民出生,终于死亡,但名誉作为社会对某一主体的评价,不会因主体死亡而消灭,其名誉依然受法律保护。
死者名誉受侵害,其配偶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我国《民法典》以及《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侵害自然人的人身权利和人身利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主张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死人有名誉权。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如果进行虚假的报导造成他人名誉权受损的,要承担民事责任,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报刊、网络等媒体报道的内容失实,侵害其名誉权的,有权请求该媒体及时采取更正或者删除等必要措施。
荣誉权与名誉权的区别如下: 1.行使权利的主体不同:荣誉权的主体是曾经获得光荣称号,又或者是嘉奖的民事主体;名誉权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所有人。 2.客体不同:荣誉权的客体是荣誉称号、证书等;名誉权的客体是公众对他人的社会评价。荣誉权一般通过否定、贬低荣誉等的方式进行侵害,名誉权一般通过侮辱诽谤进行侵害。
名誉权侵犯形式有: (一)侮辱; (二)诽谤; (三)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
2021年初,南京男孩张某和王某通过相亲相识,恋爱进展顺利订婚。之后,由于性格不合,王某主动退还礼物、红包和彩礼。张某的母亲吴某感到愤怒。她在网上发布了一段诽谤王某的视频,称她欺骗了婚姻和金钱,并公布了王某的个人信息,对他的正常生活和人格尊严造成了极大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