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在申请注册的过程中,未授予商标权的,申请人可以行使该商标,但不受法律保护。商标要经注册,授予商标权后,才受法律的保护。
商标申请的流程如下:1、先对申请的商标属于的类目进行确定;2、对商标取名后名用商标局官网上的查询系统进行查询是否出现近似名称的商标;3、携带好相关资料到商标局办理商标注册;4、商标局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5、审查通过后,进行初审公告,没人提出商标异议,那么商标就注册完成。
当申请注册的商标通过初步审定进入初审公告后的3个月异议期中,一旦被他人提出异议,则会启动商标异议程序。
商标申请受理更正需要付费。
申请商标注册或办理其他商标事宜需要在商标局受理之后下缴纳收费,其受理商标注册费的标准一般为每件申请300元(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为10个以内),每超过一个额外增加30元的费用。如果属于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其注册费的标准均为1500元。
申请注册商标的方式为: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对于驳回申请且不予以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商标注册的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