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商标申请被驳回怎么办

知识产权 2024-04-30 09:59 标签: 商标申请

对于驳回申请且不予以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商标注册的申请人。若商标注册申请人对此提出异议,可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15個自然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复审申请。而商标评审委员会则须从收到申请之日起算,在9個月的期限内作出裁定,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若需延长审理时间,需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最长可延长3個月的期限。若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结果持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计算30天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黄议民律师

黄议民律师

广东日升律师事务所

劳动工伤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损害赔偿 刑事辩护 债权债务 法律顾问 经济纠纷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精选法律百科
[东城]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