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因新型冠状病毒病疫情无法出行是否需要向客人全额退团费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根据《旅游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 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一)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旅游者因病不能出游的,可以要求旅行社退还团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旅游行程开始前或者进行中,因旅游者单
旅游者因病不能出游的,可以要求旅行社退还团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旅游行程开始前或者进行中,因旅游者单
旅游者因病不能出游的,可以要求旅行社退还团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旅游行程开始前或者进行中,因旅游者单
旅游者因病不能出游的,可以要求旅行社退还团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旅游行程开始前或者进行中,因旅游者单
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就会自动退团。
团员的年龄范围是14-28周岁。对于年满28周岁,且没有担任团内职务的人员,应该办理离团手续;如果加入共产党的,其后仍然保留团籍;如果年满28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按照团章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是共青团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 是团员对团组织应尽的义务。团费由团委组织部门代团委统一管理。
团员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团费视为自动脱团。 我国法律规定:团员有退团的自由。团员要求退团应向支部委员会递交书面报告,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备案。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认为是自行脱团。团员自行脱团,应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团员团费收取标准根据相关规定收取: 1、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2、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 3、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 4、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5、农民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2—1元,学生团员、下岗失业团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团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2元。 6、团员增加工资后,应从增加工资当月起,根据增加工资后的实际工资总额比例交纳团费。
团费超过6个月的未交的,一般是不能补交的。根据相关规定,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认为是自行脱团。但是如果确有特殊情况,可以去找上级团组织说明欠缴团费的客观原因,咨询是否可以补交团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