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的区别: 1、固定总价合同是指针对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及技术资料的固定总价,当施工时出现设计变更的情况,还是要按照规定进行增减造价的。没有设计变更的话,结算就相当于预算; 2、固定单价合同是指针对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和技术资料的固定单价,而工程量按实来进行结算。也就是说,不会因为环境的改变和工程量的增减而产生变化的合同。一般情况下,招标方会给一个暂定量。结算等于审计工程量乘以中标单价; 3、对于乙方来说,固定单价比较有利,但是如果固定总价,业主在施工时,投入的管理人员会省心一些,其次就是容易控制造价。
固定总价合同的结算方式,一般指的是以单价做为定价参考,每次变更的价格计入合同总价的结算方式。合同的结算方式由当事人约定,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条款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