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总价合同的结算方式,一般指的是以单价做为定价参考,每次变更的价格计入合同总价的结算方式。合同的结算方式由当事人约定,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条款的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2022-09-20 16:01
那要看是在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量的增加还是合同范围外的工程量的增加。如果是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量,则属于合同当中约定的义务,是需要履行的,增加工程量价款不变;如果是合同范围外增加的工程量,则可以要求相应增加合同价款的。
2022-08-10 09:36
固定总价合同工程量增加要看是在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量的增加还是合同范围外的工程量的增加。如果是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量,则属于合同当中约定的义务,是需要履行的,增加工程量价款不变;如果是合同范围外增加的工程量,则可以要求相应增加合同价款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2022-11-28 16:59
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的区别:
1、固定总价合同是指针对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及技术资料的固定总价,当施工时出现设计变更的情况,还是要按照规定进行增减造价的。没有设计变更的话,结算就相当于预算;
2、固定单价合同是指针对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和技术资料的固定单价,而工程量按实来进行结算。也就是说,不会因为环境的改变和工程量的增减而产生变化的合同。一般情况下,招标方会给一个暂定量。结算等于审计工程量乘以中标单价;
3、对于乙方来说,固定单价比较有利,但是如果固定总价,业主在施工时,投入的管理人员会省心一些,其次就是容易控制造价。
2023-06-20 15:47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中介费,中介是不会退还。因为中介公司已经促成了合同成立。如果因为买卖双方的原因而导致合同解除,此前支付的中介费,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2022-10-15 11:51
因不能抗拒原因终止审理意思: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过程中,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致使审判不应当或者不需要继续进行时终结案件的诉讼活动。终止审理的法定情形是指《刑事诉讼法》第16条第2—6项所规定的内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