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是指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根据合法职权所进行的公务活动。公务活动,既包括在国家机关工作时间和场所内的活动也包括根据特定的命令在其他场所的公务活动,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其职权范围的活动,或者滥用其职权侵犯国家和群众利益的活动,不在此列。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根据《刑法》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我国的国家机构首先由人民选举产生人大代表,由人大代表组成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并由人大代表选举产生全国人大的常设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其负责人,全国人大闭会期间行使全国人大的部分职权。再由全国人大产生其他国家机关(国务院、军委、监察委、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任免其负责人。国家机构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而建立起来的一整套国家机关体系的总称。
国家机关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公务用语用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九条规定:“凡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岗位,其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说普通话的能力。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影视话剧演员、教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对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的,分别情况进行培训。”
有权决定特别行政区设立的国家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宪法; (二)监督宪法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七)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八)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九)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一)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二)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十三)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十四)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十五)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十六)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构成抢夺国家机关证件罪的要素是: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抢夺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既可以是军人,又可以是非军人。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中国刑法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的立案条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即构成本罪,应予立案追诉。国家机关的证件是其在社会的一定领域、一定方面实行管理活动的重要凭证和手段。
国家是民事法律关系的特殊主体。 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国家机关,主要是国家行政机关中的经济管理机关。国家不是法人,国家规定法人制度,并且对它们实行总的领导,国家本身并不按照法人制度组成和进行活动,而只是在一定情况下,比如,发行公债、对外贸易时,才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以下类别:公民(自然人)和法人。 自然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个人合伙。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对公务员的管理参照《公务员法》,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 因此,公务员区别于一般意义上的劳动者,不适用《劳动法》。 根据法律规定,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即合同制职工,适用《劳动法》相关规定。
我国实行集体负责制的机关包括人大及其常委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集体负责制是指一个组织机关的全体成员和领导在问题决策时以共识决定,投票权人人平等,集体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集体承担后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