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父母房产拆迁的问题上,子女是否有权参与分享呢? 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而言,若父母的房产面临拆迁,子女并无直接享有的权利。因为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是针对被征收的房地产所有者进行的,既使该房产属于父母所有,房屋的拆迁补偿也会归还原著者,即父母,子女并无分配权益。然而,如若父母双双离世,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子女是具有合法继承权的。众所周知,自然人依据法令享有继承权。同时,自然人合法拥有的个人财产,依法得以继承。
具体要看土地证的性质,因为国有土地证分为两种性质,一种是划拨地,另一种是出让地; 划拨土地是不能办理过户的,如果要过户,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将划拨土地转变成出让性质的即可过户; 而出让土地是可以办理过户的,直接带上有关证件到相关部门即可办理,只需交纳几百元的手续费。
1、征收土地补偿是依照土地原用途依法、及时、足额的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住宅和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 2、征收耕地大概的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拆迁补偿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总的补偿原则是不降低原来的生活居住水平和条件,应当有适当地改善和提高。
1、补偿类容有如下几种:土地补偿费用。 2、青苗补偿费用。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1、镇政府是没有权征收土地的,这是由于《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了县级以上的政府才有征收权,而从行政区划上来说,县是镇的上一级。虽然镇、乡级的政府没有征收权,但是可以征用土地。征收土地补偿是依照土地原用途依法、及时、足额的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住宅和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应当载明征收目的、征收范围、征收实施单位、征收补偿方案、签约期限,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以及禁止在征收范围内实施的行为等事项。
看具体情况定。 现在我国不允许行政强拆,只有经过法院裁定之后,才能实施司法强拆。 至于违法建筑,政府有可能不经过法院进行强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农村国有土地使用证能过户。办理土地证过户材料如下: 一、需要携带的材料 1.转让方持原土地使用证、被转让方持土地使用权移交证明、用地申请书、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村委会提出申请。 2.申请通过,由乡镇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 3.进行土地登记确权。 二、申请农村土地使用证 1、向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 3、乡镇政府审核。 4、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 5、审核、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 6、审批后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国土资源所到现场定点放线,准予开工建设。 7、建设完工后,报国土资源所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发放土地使用证。
农村土地使用证的转让仅限于本村村民,土地使用证转让手续如下: 一、需要携带的材料。 1.转让方持原土地使用证、被转让方持土地使用权移交证明、用地申请书、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村委会提出申请。 2.申请通过,由乡镇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 3.进行土地登记确权。 二、申请农村土地使用证。 1、向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 3、乡镇政府审核。 4、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 5、审核、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 6、审批后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国土资源所到现场定点放线,准予开工建设。 7、建设完工后,报国土资源所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发放土地使用证。
宅基地可以通过征收的方式,由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市、县人民政府依法定程序逐级上报经省级政府或国务院审批后,组织实施的将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并对被征地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补偿安置的行为。并禁止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家所有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