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法是开始颁布实施时间是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是为了建设和巩固国防,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1997年3月14日修订通过,自1997年3月14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 《国防法》第二条,国家为防备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装颠覆,保卫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所进行的军事活动,以及与军事有关的政治、经济
第五十六条规定了公民和组织应当支持国防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