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农村土地赔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支付的各项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 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国有土地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1、协议; 2、招标; 3、拍卖; 4、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3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
不可以的。《宪法》第十条第四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即土地所有权禁止转让,只有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带着身份证土地使用权登记证,到土管局办理。 【法律依据】 《土地登记办法》第九条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的登记事项提交下列材料: (一)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四)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五)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七)本办法规定
养老用地土地性质: 1、非公益性私营养老社区属于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2、养老院属于公共建筑用地中的慈善用地,从属于建设用地。非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在办理供地手续和土地登记时,土地用途应确定为医卫慈善用地。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
法院对集体土地可以查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第24条的规定: 人民法院执行集体土地使用权时,经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后,可以裁定予以处理,但应当告知权利受让人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征用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有关税费。 对处理农村房屋涉及集体土地的,人民法院应当与国土资
举报农村土地违法使用情况,国土资源举报电话:12336。一般而言,如果是违建违法占地可以去国土部门举报,如果是土地使用权的纠纷可以去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九条,当事人发生土地权属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依法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提出处理申请,也可以依照本办法第五、六、七、八条的规定,向有关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1)第一次购房契税减半征收标准:个人第一次购买普通住宅契税的税率为3%,享受减半征收的税收优惠,即按1.5%征收。计算公式:应纳的契税=成交价格(或市场指导价)×征收率1.5%; (2)第二次购房契税3%征收标准:契税的税率为3%,不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计算公式:应纳的契税=成交价格(或市场指导价)×3%; (3)二手房契税的税率为3%,其中个人购买第一套普通住宅的减半征收。计算
中央提出在第一轮承包到期的地方,都要无条件地延长30年不变。 第一轮承包是指实行家庭联产承包时算起,大部分地方第一轮承包时间为1980年,再延长30年,统一确定起始时间在1997年,这就是第二轮承包。 因此,新一轮土地承包期统一确定至2027年12月31日止。主要包括: 1、在第一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弯,营造林地和“四荒”地治理等开发性生产的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