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正常来讲,法律规定来讲,城管执法是没有足够的权利冻结有房产证的房产的。当然有些特殊情况以外,这个的话具体可以查询一下法律或者咨询一下律师到底为什么会冻结房产。城管无权冻结你的房子,只能要求你限期整改,只有法院才有权冻结他人财产,不合法,你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是提出行政诉讼。
城管扣押物品不开单严重违规,可以去起诉他们。私自收取物品,不开单据占为已有。很严重,可以被开除的。法律没有规定城管有没收私人财产的权利。城管人员暂扣物品的,应依法出具暂扣物品告知书。根据我国《城市管理执法办法》规定,第三十二条中规定,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开展执法活动,应当使用统一格式的行政执法文书。
行驶证、驾驶证只有交警部门可以依法扣留,城管无权扣留,这属于行政违法,可以向其索要,不给的话,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集中行使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 (二)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 (三)执法频率高、专业技术要求适宜。 (四)确实需要集中行使的。 第十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依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城管没收摆摊人的东西主要目的还是为了罚款,罚完款之后一般都会还给商贩。
城管乱执法属于执法人员行政作风的问题,可以到城管的上级单位进行投诉,城管执法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城市管理执法行政主体赋予的依法行使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职责,对违法、违章行为视而不见、放任不管的行为即属城管人员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简而言之,就是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甚至以权谋私。依据我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城管笔录不会有案案底。处理这件事情的是城管,城管一般就是扣押小商贩的菜筐和三轮车,有时候再罚款。跟公安机关业务有交集的,也就是给机动车违停贴个罚单,连限制人身自由的权力都没有。尽管城管也能罚款,但是他们的罚款属于普通的行政处罚,和驾车闯红灯是一个性质的,尽管也是违法,但是不会影响政审和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案底,也叫“前科”,它不是打官司的记录,也不是进过警察局被警察开过单子就有的。它通常指违反《刑法》规定,指在个人档案中留下的刑事犯罪档案记录。法律规定行政拘留是有案底的。行政拘留公安机关会依据规定,将处罚档案长期保存,因此,行政拘留会留下违法案底。不可以被消掉,是留在档案记录里的,除非由于数据不同步,户籍地公安机关未得知,但是处理地公安机关肯定是有记录的,而且政审不可能通过。
城管是有权利开违停罚单的。一般情况下的话,机动车被贴罚单存在两种情况,一是交通警察发出的违法停车处罚通知单,一种是城市监察大队发出的违法停车处罚通知单。 法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超出墙体立面设置的防盗窗属违建,城管是有权力拆除违建的。目前,各地都对防盗窗违建抓的比较严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发生火灾时,严重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降低逃生的机率;二是此类防盗窗存在安全隐患,小偷极易利用防盗窗上楼至未设置防盗窗的居民家行窃,危害邻居的财产安全;三是超出墙体立面设置的防盗窗违反城市容貌标准要求,影响建筑整体外观。
城管有权利让店铺停业整顿。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依据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有采取查封和扣押等强制措施的权力。 城管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3、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4、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5、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6、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 7、承办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城管有权利罚款。城管执法的主要职责中就有: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至于城管的直系亲戚是否能够从事个体经营也是肯定的。法律中没有规定城管的直系亲戚不能从事工商业。只是在业务上有些限制而已。 城管,即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属于政府的执法部门工作人员,负责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以及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等工作。作为行政执法人员,是有权利行使罚款等行政处罚权的。
城管有权利不让店铺营业。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依据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有采取查封和扣押等强制措施的权力。 城管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3、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4、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5、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6、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 7、承办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