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的三个特征:即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学生在学校各项权利中最主要最基本的一项权利是受教育权。受教育权是公民的一项宪法性权利,我国《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对中小学生来说,受教育权是其在学校各项权利中最主要、最基本的一项权利。常见的学生受教育权包括: (1)学生受教育机会平等的权利; (2)学生参加考试的学生的权利; (3)学生上课学习的权利。 (4)学生受教育的选择权; (5)学生在升学、复学方面的同等权利。
消费者的基本权利有:一、安全权。二、知情权。三、选择权。四、公平交易权。五、求偿权。六、结社权。七、获取知识权。八、受尊重权。九、监督权。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不歧视(无差别原则/无歧视原则/非歧视性原则):每一个儿童都平等地享有公约所规定的全部权利,儿童不应因其本人及其父母的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观点、民族、财产状况和身体状况等受到任何歧视。 2、儿童的最大利益:涉及儿童的一切行为,必须首先考虑儿童的最大利益。 3、确保儿童的生命权、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完整:所有儿童都享有生存和发展的权利(两者完整兼具),应最大限度地确保儿童的生存和发展。 4、尊重儿童的意见:任何事情涉及儿童,均应听取儿童的意见。所有儿童,无论他们出生在哪里,属于哪个种族或民族,无论是男孩还是女孩,富有还是贫穷,都必须得到充分的机会,成为社会有用的成员,并且必须享有发言权,他们的声音也必须获得倾听。
政法机关的三项基本职能包括:专政职能、管理职能以及服务职能。 政法机关是中国的专政机关,其主要包括检察院、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含监狱劳教)、国家安全部门、反邪教部门这6个部门,其重要职责是为公民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国家长治久安。 县区级以上设有政法委员会(乡镇一级有政法委员),中共中央设有中央政法委员会来具体负责宏观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国各地各级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国家安全等部门开展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当代国家安全包括16个方面的基本内容: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生物安全、太空安全、极地安全、深海安全。
“基本民主权利如下:公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公民有劳动、休息、受教育的权利等。根据《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合同的基本条款如下:(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7)履行的地点和方式。(8)违约责任。(9)争议解决的方法。合同条款应当明确、肯定、完整,而且条款之间不能相互矛盾。否则将影响合同成立,生效和履行以及实现订立合同的目的,所以准确理解条款含义有重要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最积极的意义,就是讲把健康的理念、健康的方法、健康的责任,政府的层面上升到法律的层面,这在依法来治国方面是一个最重要的创新。而且通过法律的形式,将健康的概念,大健康的观念,强调基层的作用,强调个人的作用,从法律的层面予以明确。这是我们以前很多政府以前想做的,总是从政府规章上面来做,没有上升到法律的角度,没有把法律的责任主体落实清楚。所以健康促进法最大的一个突破就在这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意义如下: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是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该法于2020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专家认为,这部法律凸显“保基本、强基层、促健康”理念,及时出台有利于巩固医改成果、发展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提升公民全生命周期健康水平,对于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