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基地的使用权可以变更给孙子,可持原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移交证明、用地申请书、身份证和户口本向村委会提出过户申请,乡镇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进行土地登记确权,符合条件的予以过户。
宅基地使用权包括合法取得和合法使用两个方面。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他附属设施。对非法扩大、抢占宅基地甚至耕地的行为应依法宣布其无效,并可给予法律制裁。
基本农田不是看长没长过粮食,而是看它是否有种植粮食的潜力,一般规定坡度在25°一下的耕地都可以算作基本农田。 如果是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或划定为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就是服从政府的规划,国土部门改变不了。
设施农业用地可以用在非农建设,但是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农业用地转非农建设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二)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 (三)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四)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
1.及时汇报情况:首要条件是请您尽快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或是省级土地管理局报告所遭遇的情况。 反对任何非法定的征地行动:各位农民朋友有权利抵制村委会以及镇人民政府采取的任何不合法的征地行为,并且可以向国土资源部进行举报或者申请调查处理。 保存证据是关键:在遭遇到“强行征收”亦或是“强制拆迁”时,希望广大农民朋友能够保持冷静,并及时联系警方,同时运用录音录像工具对重要证据进行保留。 2.遵循法律途径:若相关部门未能充分保障农民权益,您有权遵循法律原则,请求他们尽职尽责地履行职责。 沟通协商或诉诸法庭:您可以选择与有关方面进行沟通协商,也可以选择通过正式诉讼,寻求当地基层人民法院的公正裁决。 合理索
在基本农田上不得建造养殖场,不能在农田保护区内建设,只能建在非保护农田上。 如果强拆就只能关停。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基本农田上不得建造养殖场,所以基本农田上建的养殖场本来就应当被拆除,如果建造人没有按照规定拆除的,是可以强拆的。但是强拆前,需要按照调查取证、陈述申辩、下达建筑物性质认定书、限期拆除决定书等法定流程,并经过法定的复议和诉讼期限才能强拆。
土地产权的基本权能有土地租赁权、土地抵押权、地役权、土地发展权。 土地租赁权是指通过契约从土地所有权人或土地使用权人处获得的土地占有权、狭义的土地使用权和部分收益权。 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
五亩以上构成犯罪。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依据刑法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
甲乙双方就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事宜,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达成转让协议应当包括如下内容: 1、宅基地坐落、面积。 2、保证此宅基地手续真实,来源合法,权属清楚,四至界限清楚。 3、转让金额。 4、付款方式及期限。 5、宅基地交付时间。 6、房产归属。 7、违约责任。 8、争议解决方式。 最后双方签名及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