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介绍说,对于夫妻中以一方名义对外举债应当如何认定其性质的问题,司法解释以债务形成时所处的时间阶段作为切入点,分成结婚前所欠债务和婚姻关系
1、已到期的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2、双方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由双方协议确定各自应承担共同债务的份额。3、除非债权人同意,夫妻对共同债务承担的内部约定,对债权人无
离婚男女无意中怀上小孩,女方坚持要生下,而男方不同意(因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该怎么处理好
《继承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共有等方法处理。”“不宜分割的遗产”,不是绝对不能分割,而是指如对遗产标的物本身进行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38.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
婚前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无需夫妻共同负责偿还。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下列债务为夫妻个人债务:(1)夫妻双方约定
婚前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无需夫妻共同负责偿还。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下列债务为夫妻个人债务:(1)夫妻双方约定
1、夫妻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的,一方在履行了连带清偿责任后,可以在约定财产的范围内行使追偿权。2、夫妻双方实行法定财产制的,应当首先用共同财产清偿。具体清偿顺序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