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是强制购买的险种,只要是在中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未投保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
禁止驶入路段如果装有电子监控设备,会被扣3分,罚款20—200元(一般会罚款100元)。 禁止通行和禁止驶入是不同的,两者都属于交通标志,它们的区别有: 1.含义不同 禁止通行用于提示车辆和行人不能再向前行驶及通过,以免发生交通事故。禁止驶入用于禁止各类机动车驶入,此标志设在禁止机动车通行路段的入口处。 2.标志不同 禁止通行的标志是空白内有红色圆圈,而禁止驶入的标志是红色圆内有一个白色的横杠。 3.针对对象不同 禁止通行针对所有通行者及车辆,包括行人、非内机动车和机动车,而禁止驶入仅针对指定的机动车。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一直到酒醒,会被吊销驾驶证,且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不能在五年之内重新领取机动车的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会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一直至清醒,驾驶证会被吊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能再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新的机动车驾驶证后,不能再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警罚款交纳的方式是罚缴分离的方式。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驾驶证暂扣期间开车属于无证驾驶,根据具体情况,会被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对于发生人员伤亡等重大交通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10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过期行驶按无证驾驶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在驾照超过有效期后,仍然继续驾驶机动车的,将被视为无证驾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无证驾驶会被处以 200元以上到 2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处 15日以下的拘留。另外,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还要承担相关的责任。
“对违法人员加处罚款是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违法人员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就可以加处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根据法律规定,记过属于行政处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记大过为第三等级处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的处罚有: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1、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没有刑事责任、只有行政责任(治安处罚)和民事赔责任。 2、一般轻微伤可以由公安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不再处罚;若调解不成可处罚款或15天以下行政拘留。3、拘留或罚款:给予治安处罚,应由县级公安局决定;4、拘留是五日以上十日以下,如果你是残疾人或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拘留可以是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5、罚款可以是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严重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可以既拘留、又罚款,即并罚。根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7、并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