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全一样。传真件可以查询出出处,所以有时候可以作为一种凭证,而复印件只能做为一个文件使用,没有凭证作用。 传真盖章的合同是有效的,但是一旦发生争议,只有传真合同是难以证明合同关系的存在的,建议在实践中不要采用这种方式订立合同。从证据效力上讲,如果是对方将盖完章的合同传真过来,另一方得到的只是传真件,从证据效力上讲只是复印件。如果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产生纠纷,对方否认合同的效力,且没有其他证据来证明合同内容,法院通常不会采信该传真件。
看具体情况来判定: 其一、如果该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合同内容也是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则该合同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 其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则该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复印的合同是否会有法律效力,要看情况。如果合同原件是依法订立的,复印件与合同原件核对无误的,也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复印件作为证据使用时的证明力,要低于原件的证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