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办理,需要双方带上有效的证件直接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登记的,具体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 1、双方户口本原件以及复印件; 2、双方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3、结婚证照片。 一般核对资料无误当场可以领取到结婚证。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对当事人符合
刑事案件起诉书可以复印给家属看。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复印件通常情况是具有证明力的,但是如果单独仅凭借复印件是不能证明案件事实的,要么对方认可该复印件的法律效力,要么需要与原件核实一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8条,证据材料为复制件; 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 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其他病历资料。医院为患者复印上述病理资料时,可以收取相应的工本费用。 法律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六条: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 特殊检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版)》第十九条 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制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体温单、医嘱单、住院志(入院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记录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版)》第二十一条 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病历尚未完成,申请人要求复制病历时,可以对已完成病历先行复制,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十条 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十条 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
合同签字复印的,只要有原件的存在,即是有效的。因为合同的复印件是有瑕疵的,无法独立发挥原件的证明力,需要其他的证据材料予以参考。有效的合同,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般情况下,合同以原件为准,也就是说原件具有法律效力,而复印件一般不具备法律效力。仅凭复印件去打官司是很难得到法院支持的,除非对方认可该复印件,否则需要提供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