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延长春节假期期间不属于法定假。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全年法定节假日为11天,本次春节假期中仅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为法定节假日。 延长假期应属于休息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规定,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 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
疫情期间企业要求员工提前复工,员工如拒绝复工是不算旷工的; 企业违反规定提前要求复工本身就是不符合规定的,员工有法定权利予以拒绝。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疫情延迟复工期间员工在家工作,工资一般是不能降低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按照企业规章制度规定或者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发放生活费。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
延迟复工期间,用人单位是可以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 因此,年休假主要由企业统筹安排。 而目前的情况下,基于政府的延迟复工通知以及员工在家休息的状态,企业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具有合理性。
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延迟复工工资延迟发放是违法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按照企业规章制度规定或者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发放生活费。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
申请提前复工企业需做到“四到位”: 防控机制到位,要建立疫情防控内部责任机制和应急预案; 员工排查到位,企业职工健康监测措施健全,建立“一人一档”建档分类筛查机制,已有效规劝来自或去过重点疫情地区的员工留在当地暂不返马复工; 设施物资到位,卫生防护用品和隔离观察场所齐备,做好口罩、测温仪、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 内部管理到位,每日监测员工身体状况并按规定上报情况
因疫情延迟复工的法律依据为: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 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二)停工、停业、停课; (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
因疫情延迟复工期间,企业不执行要承担法律责任。 《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 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延迟复工通知对企业具有法律效力。 《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 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第四项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
因疫情延迟复工期间,应当支付员工劳动报酬。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 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