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大会违法的,由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
下列事项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1.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2.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 4.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01条,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股东大会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权力机关,是企业经营管理和股东利益的最高决策机关,不仅要选举或任免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而且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和股东的利益分配等都要得到股东大会的批准。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01条,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
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的职权如下: 1、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 2、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 3、发生不可抗力或者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公司设立的,可以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等等。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九十条规定,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十五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
股东大会表决权的规定具体是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条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也可以根据公司章程自由约定。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法律有规定的以外,其它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
股东不可以电话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由于出差、生病或其他原因无法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可以委托他人代自己出席,并依法行使表决权,但必须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的范围。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零六条,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股东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时要注意的问题如下: 1、股东是否可以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 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要提交什么材料。 3、授权委托书要载明什么内容。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零六条,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分红的时间一般在:半年报、年报公布的同时公布分红预案,股东大会通过日起在两月内进行分红。股票的分红,一般都是采取自动到帐方式,无须自己操作。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