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九十八条,股东大会的组成与地位,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不合法。企业改制必须要如开职工代表大会,这是必经程序之一,特别是企业改制后对于员工的安置与员工的切身利益相关,因此,职工安置方案也应经过职工代表大会的投票表决才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条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也可以根据公司章程自由约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法律有规定的以外,其它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
1、职工代表大会有法定的权威性。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管理权力是法律赋予的(《工会法》《工会企业法》),具有一定强制力和约束力,从而保证了广大职工在企事业单位中的主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十项:下列情况为前款所称重大事件:(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股东大会既是一种定期或临时
《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五)审
召开股东大会应当满足下列条件:1.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