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是: 第一,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 第二,社保局规定个人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并满足领取条件的,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 第三,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这四种材料有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失业证明,失业登表,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 第四,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同时办理下岗证。 第五,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失业人员是指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但与用工方解除劳动关系,无工作,且档案已转入户口所在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现以某种方式正在寻找工作的人员。 包括就业、转失业的人员和新生劳动力中未实现就业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