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是指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但与用工方解除劳动关系,无工作,且档案已转入户口所在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现以某种方式正在寻找工作的人员。
包括就业、转失业的人员和新生劳动力中未实现就业的人员。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2025-02-19 16:47
失业人员可以领取的补助:
1.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
2.失业补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但是依旧没有就业,或者是不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3.临时生活补助。对于参保不满一年的失业农民工,可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
4.职业培训补贴。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的失业人员,可以发放失业培训补贴。
2025-03-22 16:40
失业人员可以领取的补助:
1.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
2.失业补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但是依旧没有就业,或者是不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3.临时生活补助。对于参保不满一年的失业农民工,可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
4.职业培训补贴。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的失业人员,可以发放失业培训补贴。
2024-05-06 15:20
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是:
第一,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
第二,社保局规定个人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并满足领取条件的,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
第三,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这四种材料有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失业证明,失业登表,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
第四,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同时办理下岗证。
第五,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2024-12-25 10:49
失业人员重新就业的认定通常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就业情况的变化:失业人员如果找到了新的工作,无论是全职还是兼职,都可能被认定为重新就业。就业的形式可以是签订劳动合同、成立个体工商户、或者被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等。
社会保险费的缴纳:通常情况下,重新就业的失业人员会被其雇主纳入社会保险体系,开始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判断失业人员是否重新就业的重要标准之一。
失业保险金的停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失业人员一旦重新就业,其失业保险金将会停止发放。这是因为失业保险旨在帮助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维持基本生活,一旦重新就业,这一目的已经达到。
登记和公示: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需要到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并且可能需要在社区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公示,以便于管理和监督。
继续享受其他就业服务:即使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如果其满足特定条件,仍可以继续享受其他就业服务,如职业培训、求职服务等。
特殊情况:如果失业人员因特殊情况(如疾病、家庭责任等)无法立即重新就业,可能会有相应的政策和程序来处理这种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操作流程和认定标准可能会根据地方政策和法规有所不同。因此,对于失业人员来说,了解当地的具体规定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有疑问,可以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就业服务机构。
2024-07-18 09:48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在本市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时间,计发失业保险金时合并计算。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满足条件的情形主要有以下:
第一,单位单方解除;
第二,单位终止劳动合同;
第三,其他非劳动者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
关于第二项,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单位的新合同标准维持或高于原合同标准,劳动者主动不续签,没有失业金。只有单位不与其续签,或者新合同的待遇标准降低其不续签时才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