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证有效期为一年,持失业证的失业人员应于到期前15日内到原发证机构进行延期审验,未经审验的失业证视为无效证件。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7号)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方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办理就业失业登记,《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 以辽宁省为例,辽宁省办理《就业创业证》需要提交材料有: 1.户口本(农村进城务工或者非本市户籍劳动者须持《居住证》或合法居住的有关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在企、事业单位离职,需要携带《养老变动通知单》。 2.两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3.按规定填写《辽宁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表》。 4.各类院校毕(肄)生应提供毕业证书或学校出具的毕(肄)证明。 5.就业困难人员,应填写《辽宁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取得职业技术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持国家认可的相关证书。 7.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失业证跟养老保险没有非常直接关系。《失业证》是失业人员享受就业服务、办理录用登记的资格凭证。失业人员因种种原因未再就业的,在失业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时,向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向当地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办理退休手续,经批准后,由区、县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发放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办失业证需要的条件:1、主体条件,已与原工作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就业转失业人员以及有就业要求的其他社会闲散人员;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且具有当地户口。
办失业证需要手续如下: 1、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将失业人员名单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失业人员持离职证明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3、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实质上是一样的,失业证的全称为《就业失业登记证》,而《就业创业证》则是由《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而来。失业证和就业创业证性质是一样的。
办理失业证后会影响到缴费年限的长短,对后期养老金领取有一定的影响 如果在职时领取过失业保险金,唯一的影响为当时由于处于失业状态,养老保险肯定巳经中断了,会影响养老金缴费年限的长短。 所以,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最好要坚持去社保局缴纳养老保险费用,这样就不会影响养老金缴费年限长短。
终止劳动合同书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凭证,领取后方便寻找新工作和转移社会保险;失业证是失业人员享受就业服务、办理录用登记的资格凭证。
失业证对找工作的作用首先来说失业证是一个社会人,现阶段的工作情况的证明,它是国家为了帮助失业人群再就业。和帮助失业阶段的生活而出现的身份证明。但是领取失业证也要分情况而看,情况不同,失业证的作用能够带来的优惠大小也有所不同。 第一种情况,领取失业证的人过去从来没有参加过工作,比如高校的毕业生,在毕业后没有找到工作,就可以去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证。在未来的就业过程中,可以凭借此证享受相应的就业服务,比如传递就业信息,提供就业培训等等。 第二种情况,在领取失业证之前有过工作,在某个时期内丢失了职业岗位,也可以过来领取失业证。因为过去在工作中提供了社会价值,所以社会也会提供更多的优惠予以选择。如果过去在工作中参加了失业保险,那么在现在就可以享受失业保险提供的保险待遇,会根据你投保的年限来享受不同年限的保险待遇。
失业证有效期为一年,持失业证的失业人员应于到期前15日内到原发证机构进行延期审验,未经审验的失业证视为无效证件。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