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的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
失业保险金在辞职后需要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天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领取规则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了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4、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
目前成都失业金执行的是2018年7月1日起的标准: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 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县1424元;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1320元。 领取时间按失业险缴费时间计算,满1年以上不满2年的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 5年
1、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 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所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失业保险金标准一般都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计算: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按照失业前累计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的年
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金的年限来确定(扣除已核定过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缴费年限和1999年4月1日以前一次失业前的连续工龄和缴费年限)。 1、缴费年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两个月,以后缴费年限每增加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两个月,依次类推。 2、一次核定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3、失业人员缴费不满一年的,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缴费月份予以保留
盐城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如下: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及本人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上(指终止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或辞退的以及《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第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八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
苏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如下: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注:非自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自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因自愿离职而导致失业。 苏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如下: 1、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金每个月15号能到卡。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
和第一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是一样的,只是需要与前一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相隔一年。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