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其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最后,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在符合相关条件之情形下,通过协商方式解除劳动合同亦可申领失业保险金。
这个和参保时间有关。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劳动合同到期,自己辞职的不能领取失业金。 失业金领取,必须是在已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且非个人意愿解除劳动关系;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达到一年的才能领取,你如果自己辞职或者合同到期个人不续签,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
失业保险金的赔偿标准通常根据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80%确定,但不同地区的具体标准可能有所不同。失业保险的基本补偿条件和标准: 缴费年限:失业人员必须满足一定的缴费年限。通常,缴费年限越长,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也会相应延长。 失业原因:失业人员必须是因劳动合同解除或用人单位破产等原因导致的失业,并且不是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求职意愿:失业人员需要有求职意愿,并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职业介绍和培训。 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在失业后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赔偿期限: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取决于其缴费年限。一般而言,缴费年限在1年至4年之间的,可以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5年以上不足10年的,可以领取18个月;10年以上的,可以领取24个月。如果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可以根据再次失业前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赔偿期限,但总期限不超过24个月。
自由选取适宜的查询途径进行操作。 1.前往社保中心现场查询办理带上您的有效身份证件,亲自前往所参保所在地的区级以及市级社保中心进行详细查询。 2.网络平台在线查询登录至身处城市的劳动保障官方网站,亦或是社会保险相关业务网站,点击专属的“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按照提示输入自己有效的身份证号码及初始设置的密码(密码为您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上记载的出生日期),即可轻松查询到您的参保信息以及其中包含的失业金支付状况。 3.通过电话方式咨询提问拨打当地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热线,接通后向客服人员咨询相关政策规定并了解您需要的信息。
失业保险金可领取没有次数限。 失业金的领取限制是缴费年限,并非是“领取次数”。只要你符合失业保险的领取条件,领取失业金是没有次数限制的。只不过,在重新就业后,失业金的缴纳时间是需要重新计算的。计算之后,按照领取标准来计算自己可领取的期限。 一、失业金领取期限规定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其本人累计缴费时间长短的不同,划分为三个档次: 1、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失业险办理手续:参保单位出具离职证明交失业保险中心和仲裁委员会备案;失业保险中心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失业人员填写;交纳彩照和员身份证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领失业保险金的,需要证明如下: 1、本人身份证明; 2、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 4、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银行开具的个人银行账号。
失业险在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下才能使用,而且还需要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且失业者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符合上述要求的,失业者就可以到当地的社保局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